广东工业大学 |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ENGLISH | 回到旧版
首页 > 公告通知 > 正文

2018级MBA研究生中期检查及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

时间:2020-09-18浏览:
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》(广工大研字〔2017〕18号)和《广东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相关规定,MBA研究生应在开题结束后一学期内完成中期检查、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预答辩。现就2018级MBA研究生中期检查和预答辩工作安排说明如下:

1、中期检查时间

为保证按时推进论文答辩,各中期检查导师组(见附件1)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、学生于11月1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;

2、中期检查内容

(1)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课程学习、学术活动、必修环节(专业实践)完成情况。学分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中期检查不予通过。

(2)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、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、下一步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等。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与开题报告相符,允许做适当调整;但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严重不符时,应重新进行论文开题,其申请答辩时间须相应延迟。

3、中期检查材料提交

MBA研究生应提交以下材料,经导师和评审组组长审核、签字后,方可获得中期检查相应的学分(1学分):

(1)《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报告》 (见附件2);

(2)《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检查登记表》。

4、中期检查延期申请

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者,应填写《广东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延期中期检查申请表》(见附件3),报导师同意,学院批准,研究生院备案。

5、学位论文预答辩

   为保证MBA学位论文质量、避免因不能通过答辩影响学生的按时毕业,从2018级起,所有MBA学位论文均需通过预答辩后才可送外审。预答辩时间一般在第六学期的第四周前完成。预答辩不通过的需推迟半年答辩。

请各位导师本着对学校负责、对学生负责的严谨态度,高度重视MBA学位论文指导工作,督促学生按时、优质地完成中期检查以及后续各阶段工作。  

以上中期检查材料须按规定于11月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部206办公室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陈老师,电话:020-87083029。



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

2020年9月18日


站长统计